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 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 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