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 八、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 八、 八、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十六)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 (二十七) 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 (二十八) 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队伍等抢险救援骨干力… 国务院 (二十五) 目录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