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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
  3. 五、 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
  4. (十三) 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规划修订方案(需要报批、公布的要履行报批、公布手续)。总体规划涉及的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方向等内容有重大变化的,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也要相应调整和修订。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 国务院

五、 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
(十三) 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规划修订方案(需要报批、公布的要履行报批、公布手续)。总体规划涉及的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方向等内容有重大变化的,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也要相应调整和修订。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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