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创新规划编制方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创新规划编制方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