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三十六)

(三十六) 推进农业金融改革。探索采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贷款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