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十、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十、 十、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三) 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 (三十四) 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 (三十二) 目录 (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