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九、 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三十一)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三十一) 九、 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三十一) 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政府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十) 目录 (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