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九、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九、 九、 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二十九)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 (三十) 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的业主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以… (三十一) 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政府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 (三十二) 健全退出机制。政府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政府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二十八) 目录 (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