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三)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十三) 四、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三) 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