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9年) 优化服务供给。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旅游等领域。实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以中医养生保健等为重点,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并在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优化服务供给。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旅游等领域。实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以中医养生保健等为重点,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并在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业务,实施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试点政策。在符合现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口部分医药产品。研究完善市内免税店税收政策。创新对无人超市(便利店)等新业态的监管模式。探索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分享经济,吸引分享经济总部企业在京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