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9年) 强化航空口岸国际枢纽功能。推动北京航空口岸扩大航权安排,吸引国际航空公司开辟往返或经停航线。全面实施国际转运业务舱单电子化管理。对“国际—国内”、“国际—国际”转机的国际航班旅客及其行李,实施通程联运。扩大自助通关人员范围,打通出境通关堵点,改善通关环境,持续巩固提升口岸核心能力。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
强化航空口岸国际枢纽功能。推动北京航空口岸扩大航权安排,吸引国际航空公司开辟往返或经停航线。全面实施国际转运业务舱单电子化管理。对“国际—国内”、“国际—国际”转机的国际航班旅客及其行李,实施通程联运。扩大自助通关人员范围,打通出境通关堵点,改善通关环境,持续巩固提升口岸核心能力。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
加强国际化专业服务供给。鼓励具有金融、建设等领域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来京从业。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申请前一年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降为不低于两亿美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要求。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相关资质要求。进一步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在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中,适当降低参与试点的外籍律师在中国境外从事律师职业不少于3年的资质要求。设立同时招收外籍人士、本国居民子女的国际化特色学校。
优化国际会展服务。办好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创新办会体制机制,扩大展览规模,提高展会规格,提升国际影响力。积极申办国际组织年会和会展活动,提升北京会展业的品牌形象和国际影响力。精简国际展览品检疫审批流程,对相关展览品免于检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依法允许展会展品提前备案,以担保方式放行,展后结转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予以核销。支持车辆展品依法留购并给予展示交易便利。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经贸合作。落实北京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孵化联合体建设,与沿线国家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园区。简化开辟相关国际航线的经营许可审批手续。探索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机制,联合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打造“一带一路”智库以及法律服务中心、商事仲裁中心、责任投资(ESG原则)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国际经贸合作,打造北京全球经贸合作服务中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