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年) (五)

(五) 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推动产业用地实施“标准地”出让,建立健全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就业贡献、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推进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