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年) (五)

(五) 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推动建设用地供应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推进产业用地供应,完善土地弹性供应配套政策。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出让。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并逐步拓展应用领域。完善产业用地“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其他类型建设用地综合效益评价模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持续推动原有限制类、产能落后淘汰类、低效利用类产业存量土地升级转型为新型工业用地,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推广综合用地模式,明确可兼容的用地类型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