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大使命。按照…

一、 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 投资管理领域:“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与网络发行备案联办制度”、“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 2. 贸易便利化领域:“‘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 3. 金融开放创新领域:“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分布式共享模式实现‘银政互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等4项。 4.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系统”、“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 5. 人力资源领域:“领事业务‘一网通办’”、“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 (二) 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 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股权转让登记远程确认服务”、“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等3项。 2. 在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地区复制推广“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 3. 在保税监管场所复制推广“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 4. 在成都铁路局局管范围内复制推广“空铁联运一单制货物运输模式”。

二、 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

三、 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附件: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