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3月2日) 四十二、

四十二、 删去《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中的“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