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年) 十五、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年) 十五、 十五、 删去《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评估机构”修改为“委托有关技术机构”。 删去第四十七条。 引用法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