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8年) 十八、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8年) 十八、 十八、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其资格许可和”,删去第三款。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附件2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十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