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2017年) 十七、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2017年) 十七、 十七、 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解释: “(一)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行政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行政法规依据的。” 十六、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