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年) 八、 将第三十四条中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修改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机关”,“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年)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八、 将第三十四条中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修改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机关”,“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