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2016年) 二十四、 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2016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四、 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