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2009年) 六、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2009年) 六、 六、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