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2001年) 4、

4、 “第三十条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

是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