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08年) 八、

八、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有关法律对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部分文字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