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06年) 二、 在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规定:“经营者拒不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06年)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二、 在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规定:“经营者拒不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999)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0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