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二、

二、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表明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符合规定的照片。

“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