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九、

九、 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有效和3个月一次有效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