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2016年) 十九、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2016年) (二) 十九、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二) 将第三条、第五条中的“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修改为“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删去第三条第六项中的“从事”。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