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2001年) 八、

八、 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四条,这三条中的“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修改为“中方石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