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01年) 六、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01年) 六、 六、 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