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01年) 十三、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01年) 十三、 十三、 将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外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中国限制出口的以外,依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减税、免税或者退税。”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