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2008年) 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2008年) 二、 二、 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删除该条中有关设立“公路征费稽查站卡”的规定,并将这一条修改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