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年) 六、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年) 六、 六、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