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五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五十、 五十、 将第八十六条改为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依照前款规定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写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的有关受理文件副本。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中止理由明显不能成立的,可以不中止有关程序。” 四十九、 目录 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