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四十九、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四十九、 四十九、 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修改为:“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县级以上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四十八、 目录 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