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四十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四十二、 四十二、 将第七十六条改为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五条 四十一、 目录 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