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七、

七、 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结合乌鲁木齐市的自然景观,创造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要认真做好以红山为中心的城市主要景观轴线的规划,保护好红山塔和雅玛里克山塔之间的景观视线走廊,严格控制两山之间及周围的建筑物高度和建筑形式。要结合水塔山、清泉山、红山、雅玛里克山及白塔、红山塔、雅玛里克山塔等自然和人文景观,塑造好城市的天际轮廓线。要严格保护好乌拉泊古城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