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2019年) 你们关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们关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