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8年) 2.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8年) 2. 2. 改革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取得线路经营权审批。将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经营者取得线路经营权审批中“取得在本市从事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入条件,调整为“取得本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