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一、 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一、 一、 原则同意《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到2003年(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前,完成已查明的三峡库区的崩滑体隐患和重要库段塌岸以及相应的库区移民迁建区崩滑体隐患的及时治理,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