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批复(2001年) 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环保总局、三峡建委办公室、三峡建委移民局:

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环保总局、三峡建委办公室、三峡建委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