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四、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在黄河源区,一体化保护高寒地区生态系统整体性,支撑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以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黄河源区生态修复,筑牢三江源“中华水塔”生态安全屏障。在黄河“几”字弯地区,重点治理晋陕宁蒙黄土区水土流失,推进黄河左右岸线流沙及沿线“沙头、沙口、沙源”治理;打造规模连片高质量的粮食生产基地,合理拓展粮食生产潜力空间;推进沿黄城市集聚集约发展,培育新兴增长极;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建设重要清洁能源走廊;实施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调蓄和战略储备,坚决遏制挖湖造景。在黄河下游地区,增强山东半岛、中原城市群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城市群之间的区域联系和融合发展;实施滩区差别化空间管控,增强下游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强化黄河入海口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保障。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推动黄河源区、黄河“几”字弯地区、黄河下游地区优化人口、资源、产业合理配置,推动区域整体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的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国土空间韧性。弘扬黄河文化,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跨行政区协同机制,将各类遗产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