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自然资源部: 你部关于报请批准《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组织起草的《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黄河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 二、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黄河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921.7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544.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 三、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在黄河源区,一体化保护高寒地区生态系统整体性,支撑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以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黄河源区生态修复,筑牢三江源“中华水… 五、 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黄河流域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有关地方各级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依据… 六、 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纳入有关地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