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秦皇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秦皇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秦皇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秦皇岛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 二、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秦皇岛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9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2.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98.… 三、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积极参与共建京津冀城市群,加强与环渤海、东北地区城市的合作,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优化提升北戴河服务保障能力,强化市域城镇间的协调联动。提升北部燕山山区水… 五、 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秦皇岛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 六、 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河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秦皇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