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哈尔滨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 二、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哈尔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74.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785.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 三、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东部沿海和京津冀地区的联系,加强哈尔滨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推动江北地区集约紧凑布局,提高市域城镇对村庄的辐射带动能力。系统保护小… 五、 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哈尔滨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 六、 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