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批复(2021年) 四、
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规划》细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实施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读,强化宣传引导,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定期分领域开展公共服务发展情况监测评估,确保《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加大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跟踪《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