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批复(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社会〔2021〕13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
二、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编制省级公共服务专项规划,细化落实举措,做…
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规划》细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实施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读,强化宣传引导,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定期分领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