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批复(2017年) 三、

三、 通过实施《规划》,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迈入“集约整合、全面互联、协同共治、共享开放、安全可信”的新阶段。到“十三五”末,形成共建共享的一体化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大平台,总体满足政务应用需要;形成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体系,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及社会大数据融合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成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治理大系统,在支撑国家治理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公共服务模式,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办事创业的便捷度。推进政务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有力促进网络强国建设,显著提升宏观调控科学化、政府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步调,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项目统筹管理,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科学组织工程建设,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联动,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的整体效能和投资效益。加强实施效果评价和监督检查,《规划》总体实施情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定期向国务院报告,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国务院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