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批复(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 三、 通过实施《规划》,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迈入“集约整合、全面互联、协同共治、共享开放、安全可信”的新阶段。到“十三五”末,形成共建共享的一体化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