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年) (七)

(七) 深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推动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站)有序整合,稳定队伍,加强疾控技术支撑与监督执法有效协同,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风险研判、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应急处置、监督执法等能力。开展“国门疾控”建设,提升边境、口岸防控能力。加快在紧密型医联体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责任。提升传染病哨点医院临床症候群监测和多病原检测能力。推动医联体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成员单位纳入传染病监测网络,到2030年将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扩大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