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年) (三)
(三) 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涵建设。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以人员为核心的资源下沉基层,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医师派驻。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提质扩面,构建“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协作模式。到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县和县级市全覆盖,到2030年县域医共体紧密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中心以及专科临床服务中心建设。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进一步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统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现有资源,建立人力资源、财务、医疗质控、医保、信息数据等管理中心,促进医共体内服务均质化。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